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鸡西市地税稽查局全力打造“阳光稽查”
2006-10-22 10:37  文章来源: 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今年以来,鸡西市地税稽查局转变服务工作理念,在税收稽查中推行人性化稽查,实行查前告知、稽查约谈制,加强税收政策辅导,着力提高稽查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办税效率,全力打造“阳光稽查”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

  一是做好查前准备。该局对每一个被查单位,事先送达税务稽查通知书,告知其做好接受税务稽查的准备工作,同时告知纳税人享有法定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,并要求被查单位自查补报,给被查单位提供一个自查自纠违法行为的机会。

  二是规范稽查行为。该局严格按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办案,对稽查工作每个环节进行公开操作。除举报案件及领导临时交办的案件外,一般不超出稽查计划范围开展税收稽查工作,彻底改变了那种稽查无计划、工作无目标的被动稽查局面,保证了全年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稽查计划的完成。

  三是优化稽查服务。该局将“无情执法”与“有情服务”相结合的理念贯穿于稽查工作全过程,对每户被查单位稽查处理结束后,及时提出稽查建议,建议被查单位如何更好地依法理财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、改善经营管理等。如在稽查中发现个别企业改制后仍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建账,造成财务成果反映不清,既影响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,又损害企业经济利益的情况,稽查人员及时指出问题,并帮助企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务核算体系,以改进管理。

  四是强化稽查责任。该局对稽查案件实行首查责任制度,明确首查人员对所查案件的调查、取证、处理、执行全过程承担主要执法责任,案件协查人员承担连带责任。对违反执法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行为,严格按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工作岗位过错责任追究制予以追究。

  五是加强社会监督。稽查人员进户稽查时,必须出示税务检查廉政监督卡,请被查单位监督稽查全过程,税务稽查案件处理结束后,要求被查单位签署廉政回执,具体反映税务人员在稽查过程中的税风税纪情况。该局还经常走访兼职执法监督员,经常向他们征求意见,并设立了廉政建设举报箱,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。通过加强内外双重监督,近年来该局未发生一起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,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地税稽查形象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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